唐后期中书舍人草诏权考述 | |
张连城 | |
刊名 | 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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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 |
关键词 | 《文苑英华》 知贡举 权德舆 沈询 德宗 礼部侍郎 德音 崔佑甫 杨嗣复 兵部郎中 |
英文摘要 | 中国封建社会,政府的最高法令都是由中枢决策机构以皇帝诏书形式颁布的,唐代亦不例外。因而,获得了草诏权,即起草皇帝诏书的权力,这就意味着能够进入权力的核心圈,参预中枢权力机构的决策。因此,草诏权的转移或分割,也隐含着中枢决策的权力结构的某些变化。;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PKU); 0; 02; 85-99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pku.edu.cn/handle/20.500.11897/45028] ![]() |
专题 | 历史学系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连城. 唐后期中书舍人草诏权考述[J]. 文献,1992. |
APA | 张连城.(1992).唐后期中书舍人草诏权考述.文献. |
MLA | 张连城."唐后期中书舍人草诏权考述".文献 (1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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