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刑法正当防卫新规定的研究综述 | |
张佺仁 | |
刊名 |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
2002-08-15 | |
期号 | 03页码:83-87 |
关键词 | 正当防卫 刑法典 自卫 无限防卫权 我国刑法 特殊防卫 |
英文摘要 | 我国1997年制定的刑法典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一个新规定。这个新规定在学理上如何称谓,其构成条件是什么,它与刑法第20条第1、2款的规定是什么关系,它的存在是否正当?对这些问题从刑法典公布时起,学者、专家就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观点见仁见智。现将代表性的意见综述如下。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19.78.100.218/handle/2XMC7MEA/9322] |
专题 | 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
作者单位 |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副主任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佺仁. 关于我国刑法正当防卫新规定的研究综述[J].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2(03):83-87. |
APA | 张佺仁.(2002).关于我国刑法正当防卫新规定的研究综述.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03),83-87. |
MLA | 张佺仁."关于我国刑法正当防卫新规定的研究综述".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03(2002):83-87.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