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刑法正当防卫新规定的研究综述
张佺仁
刊名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2002-08-15
期号03页码:83-87
关键词正当防卫 刑法典 自卫 无限防卫权 我国刑法 特殊防卫
英文摘要我国1997年制定的刑法典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一个新规定。这个新规定在学理上如何称谓,其构成条件是什么,它与刑法第20条第1、2款的规定是什么关系,它的存在是否正当?对这些问题从刑法典公布时起,学者、专家就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观点见仁见智。现将代表性的意见综述如下。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19.78.100.218/handle/2XMC7MEA/9322]  
专题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作者单位中共甘肃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 副主任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张佺仁. 关于我国刑法正当防卫新规定的研究综述[J].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2(03):83-87.
APA 张佺仁.(2002).关于我国刑法正当防卫新规定的研究综述.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03),8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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