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立法缺陷 | |
党存红; 李龙江 | |
刊名 | 商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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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10 | |
期号 | 07页码:109-110 |
关键词 | 廉租房法律制度 主要内容 缺陷 |
ISSN号 | 1002-5863 |
英文摘要 |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是我国廉租房建设、管理的基本法律依据,规定了我国廉租房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本文认为,其缺陷主要表现在每平方米住房租金标准的规定缺乏操作性、申请与核准程序过于复杂、轮候的标准不明确、动态管理制度缺乏责任规定等,文章建议从增强租金标准的操作性、健全审核机制,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相关责任等方面加以调整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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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 | 2011年甘肃省城市发展研究院课题“甘肃省廉租房制度现存的主要问题及其法律对策研究”(批准号2011-GSCFYRW14)的系列成果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119.78.100.218/handle/2XMC7MEA/5016] ![]() |
专题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作者单位 | 兰州城市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党存红,李龙江. 谈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立法缺陷[J]. 商业时代,2014(07):109-110. |
APA | 党存红,&李龙江.(2014).谈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立法缺陷.商业时代(07),109-110. |
MLA | 党存红,et al."谈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立法缺陷".商业时代 .07(2014):10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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