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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贾小龙
刊名医学与社会
2016-07-10
期号2016年07期页码:50-53
关键词预防接种 损害救济 补偿程序 重构
ISSN号ISSN:1006-5563
DOI10.13723/j.yxysh.2016.07.015
英文摘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具有公共补偿性质。我国现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立法规范位阶低、补偿项目地方差异较大、救济程序繁琐等问题。应在借鉴比较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提高立法位阶,建立损害补偿基金,设置补偿明细表,简化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补偿申请及决定程序等措施加以完善,从而实现对受害者的便利、高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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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19.78.100.223/handle/2XXMBERH/5370]  
专题法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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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贾小龙. 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 医学与社会,2016(2016年07期):50-53.
APA 贾小龙.(2016).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医学与社会(2016年07期),50-53.
MLA 贾小龙."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损害救济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医学与社会 .2016年07期(2016):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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