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名 | 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 |
作者 | 成小江 |
答辩日期 | 2019 |
导师 | 吕志祥 |
关键词 | 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 理论基础 机制评析 制度范式 完善路径 |
学位名称 | 硕士 |
英文摘要 |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党中央对长江流域经济带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构建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已经迫在眉睫。现阶段总体而言,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仍然存在诸多不足。究其原因,主要表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传统流域生态补偿理论价值目标单一,缺乏法律论证基础;二是生态补偿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备;三是纵向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四是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不健全;五是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缺乏。分析传统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在解决长江流域生态补偿问题上的现实困境,并对长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立法状况、实践模式及其不足现状进行评析。同时借鉴国外流域生态补偿先进经验,拟解决如何完善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这一关键问题。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推向历史新高度,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新征程,描绘了建设美丽中国宏伟蓝图。新的时代明确中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承担新的历史使命。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在新时代将面临新形势、迎接新任务。所以,应当进一步丰富流域生态补偿理论基础,继续完善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补偿相关立法。完善长江流域纵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市场激励机制、健全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多元投入机制以及完善长江流域生态补偿其他相关机制。从而加强长江流域环境法治顶层设计,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
语种 | 中文 |
页码 | 58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内容类型 | 学位论文 |
源URL | [http://ir.lut.edu.cn/handle/2XXMBERH/95056] ![]() |
专题 | 兰州理工大学 |
作者单位 | 兰州理工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成小江. 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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