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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私权自由的法律界限
何自荣
刊名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06-15
期号2007年03期页码:9-11+61
关键词自由 边际 争议 量度 公序良俗
ISSN号ISSN:1008-3391
英文摘要自由是人类对规律充分的认识,体现个人和社会之间对立和统一的理想关系,表现为个人的独立和自决与社会的统一和公决之间的和谐关系,表现为个人和社会双向的权利和义务的合理配置。法律为自由的实现而设立,自由以法律为其强力保障,私权作为个人的基本权利,享有充分的自由,这是私权自治原则的基本要求,但这种充分自由的行使必须在法律许可的公共秩序范围内,至少不应低于善良风俗的最低道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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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19.78.100.223/handle/2XXMBERH/20572]  
专题兰州理工大学
文学院
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 甘肃兰州730050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何自荣. 论私权自由的法律界限[J]. 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007年03期):9-11+61.
APA 何自荣.(2007).论私权自由的法律界限.辽宁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03期),9-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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