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导力量 | |
曾福生 ; 李小卉 | |
刊名 | 农业现代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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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 |
卷号 | 23期号:5页码:390-392 |
关键词 | 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村合作组织 主导力量 优势 |
中文摘要 | 我国目前为农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力量主要有三股 一是政府部门 ,二是公司企业 ,三是农村合作组织。本文在比较分析了这三类服务组织的基础上 ,指出农村合作组织以其自身的优势和条件必将成为其中的主导力量 ,同时也探讨了发展农村合作服务组织的基本思路和应注意的问题。 |
原文出处 | http://epub.cnki.net/grid2008/brief/detailj.aspx?filename=NXDH200205016&dbname=CJFQ2002 |
公开日期 | 2013-03-25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59.226.152.9/handle/343003/11134] ![]() |
专题 | 亚热带农业生态研究所_其他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曾福生,李小卉. 农村合作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导力量[J]. 农业现代化研究,2002,23(5):390-392. |
APA | 曾福生,&李小卉.(2002).农村合作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导力量.农业现代化研究,23(5),390-392. |
MLA | 曾福生,et al."农村合作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导力量".农业现代化研究 23.5(2002):390-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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