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渎职罪主体有权解释的思考及立法建议 | |
王志祥[1]; 姚兵[2] | |
2005 | |
会议名称 |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5年学术年会 |
会议日期 | 2005-10-28 |
关键词 | 渎职罪 刑法 刑事立法 有权解释 |
页码 | 89-102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WOS记录号 | WOS: |
内容类型 | 会议论文 |
URI标识 | 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5990026 |
专题 | 河北大学 |
作者单位 | [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2]西南政法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志祥[1],姚兵[2]. 关于渎职罪主体有权解释的思考及立法建议[C]. 见: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05年学术年会. 2005-10-28.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