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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重大误解"继受之反思——兼以台湾"民法"第88条第1款为例
王天凡
刊名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7
卷号20页码:95-105
关键词意思表示错误 重大误解 表示错误 法律继受
ISSN号1008-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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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类别CSSCI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URI标识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5940582
专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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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王天凡. 民法"重大误解"继受之反思——兼以台湾"民法"第88条第1款为例[J].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7,20:95-105.
APA 王天凡.(2017).民法"重大误解"继受之反思——兼以台湾"民法"第88条第1款为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95-105.
MLA 王天凡."民法"重大误解"继受之反思——兼以台湾"民法"第88条第1款为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017):9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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