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谈判: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重要纠纷解决途径 | |
裴蓓[1] | |
2007 | |
卷号 | 33期号:4页码:90 |
关键词 | 和谐社会 法律谈判 替代性纠纷 互赖关系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URI标识 | 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5534585 |
专题 | 浙江工商大学 |
作者单位 | [1]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裴蓓[1]. 法律谈判: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重要纠纷解决途径[J],2007,33(4):90. |
APA | 裴蓓[1].(2007).法律谈判: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重要纠纷解决途径.,33(4),90. |
MLA | 裴蓓[1]."法律谈判: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重要纠纷解决途径".33.4(200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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