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律系统的自创生模式及其进化——以法律模糊语词的功能实现为视角 | |
张玉洁[1] | |
刊名 | 福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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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
期号 | 01 |
关键词 | 法律模糊用语 自创生 法律系统 一般条款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URI标识 | 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4796893 |
专题 | 山东大学 |
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中国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玉洁[1]. 论法律系统的自创生模式及其进化——以法律模糊语词的功能实现为视角[J]. 福建法学,2014(01). |
APA | 张玉洁[1].(2014).论法律系统的自创生模式及其进化——以法律模糊语词的功能实现为视角.福建法学(01). |
MLA | 张玉洁[1]."论法律系统的自创生模式及其进化——以法律模糊语词的功能实现为视角".福建法学 .01(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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