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山东大学
案件说理的法律修辞方法选择——以甘露案再审判决书为例
吕玉赞
刊名东方法学
2015
期号01页码:152-159
关键词法律修辞方法 案件争议点 甘露案 参照性案例
DOI10.3969/j.issn.1007-1466.2015.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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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URI标识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4785823
专题山东大学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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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吕玉赞. 案件说理的法律修辞方法选择——以甘露案再审判决书为例[J]. 东方法学,2015(01):152-159.
APA 吕玉赞.(2015).案件说理的法律修辞方法选择——以甘露案再审判决书为例.东方法学(01),15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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