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法规在空白罪状中的司法适用 | |
陈禹衡; 何韫 | |
刊名 |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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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
期号 | 02页码:5-8 |
关键词 | 党内法规 空白罪状 补充规范 立法后评估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公开日期 | [db:dc_date_available]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URI标识 | 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4533678 |
专题 | 山东大学 |
作者单位 | 1.山东大学,中国. 2.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中国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禹衡,何韫. 党内法规在空白罪状中的司法适用[J].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02):5-8. |
APA | 陈禹衡,&何韫.(2019).党内法规在空白罪状中的司法适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02),5-8. |
MLA | 陈禹衡,et al."党内法规在空白罪状中的司法适用".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02(201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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