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说史在法律教育中的存在意义——从洞穴奇案说开去 | |
张富利[1] | |
2012 | |
页码 | 123-123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URI标识 | 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3118801 |
专题 | 重庆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富利[1]. 法律学说史在法律教育中的存在意义——从洞穴奇案说开去[J],2012:123-123. |
APA | 张富利[1].(2012).法律学说史在法律教育中的存在意义——从洞穴奇案说开去.,123-123. |
MLA | 张富利[1]."法律学说史在法律教育中的存在意义——从洞穴奇案说开去".(2012):123-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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