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立法的原则性建议 | |
蒋洪 | |
刊名 | 新理财(政府理财)
![]() |
2017-03-15 | |
期号 | Z1页码:102 |
ISSN号 | 1672-0377 |
英文摘要 | <正>财政立法是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根据宪法制定了一些财政法律,但从总体上来看,财政立法还不够完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财政立法尚未复盖全部财政资金。我国目前财政立法中涉及到的财政资金包含:一般公共资金、专项政府性资金、社会保险资金、政府集中的国有资本经营性资金,也就是我国预算法所说的四本账。这四本账并未包含所有的财政资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8792] ![]() |
专题 | 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蒋洪. 财政立法的原则性建议[J]. 新理财(政府理财),2017(Z1):102. |
APA | 蒋洪.(2017).财政立法的原则性建议.新理财(政府理财)(Z1),102. |
MLA | 蒋洪."财政立法的原则性建议".新理财(政府理财) .Z1(2017):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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