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有资源财政收入制度之弊端及其改革 | |
朱为群; 缑长艳 | |
刊名 | 税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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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1 | |
期号 | 2014年02期页码:32-37 |
关键词 | 国有资源 财政收入 资源税 资源收费 |
ISSN号 | 1003-448X |
DOI | 10.19376/j.cnki.cn11-1011/f.2014.02.008 |
英文摘要 | 我国国有资源开采领域存在租、利、费、基金和税等多种财政收入形式,但相互之间功能定位不合理、所有者权益和公共管理者权益边界不明、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不清、国有资源所有者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和财政管理混乱等问题。国有资源财政收入制度要按照各归其位和联动改革相一致、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相结合以及收入形式和支出项目相匹配的原则,实施统一的有偿使用制度,厘清租、利、费、基金和税的边界,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对国有资源收益的分配关系,强化财政预算管理。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6214] ![]() |
专题 | 图书馆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朱为群,缑长艳. 当前国有资源财政收入制度之弊端及其改革[J]. 税务研究,2014(2014年02期):32-37. |
APA | 朱为群,&缑长艳.(2014).当前国有资源财政收入制度之弊端及其改革.税务研究(2014年02期),32-37. |
MLA | 朱为群,et al."当前国有资源财政收入制度之弊端及其改革".税务研究 .2014年02期(2014):3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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