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地方自主的房地产税制 | |
朱为群 | |
刊名 | 新理财(政府理财) |
2018-10-15 | |
期号 | 2018年10期页码:58-59 |
ISSN号 | 1672-0377 |
英文摘要 | 房地产税不应该变成一个在全国范围统一征收的税,应该是各个地方可以相当程度上自己选择征或者不征的税,应当由每一个地方自己决定房地产税制度我们现在所讲的房地产税是一个持有环节针对居民居住的房地产税,但是一般而言,房地产税是一个口径比较宽的概念,是包含房地产交易的税收和持有环节的税收在内的一个税制体系。笔者想从税制体系重构的角度谈几点想法,在房地产税体系框架中来考虑房地产税的改革。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1139] |
专题 | 图书馆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朱为群. 建立地方自主的房地产税制[J]. 新理财(政府理财),2018(2018年10期):58-59. |
APA | 朱为群.(2018).建立地方自主的房地产税制.新理财(政府理财)(2018年10期),58-59. |
MLA | 朱为群."建立地方自主的房地产税制".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8年10期(2018):5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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