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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霍炜
刊名上海综合经济
2002-10-05
期号2002年10期页码:48-49
ISSN号1005-2240
英文摘要<正>金融混业经营的概念 所谓金融混业,是相对于分业而言,实质上是指金融业内部的分工和协作关系。金融业的功能是以金融工具作为载体实现的。依据金融工具的不同特点,金融业内部可划分不同的子行业,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基金业、信托业等。不同的金融工具可实现同一金融功能,因此,金融业内的各子行业在功能上有重合之处,正由于金融本身的这种行业分类的特点,所以在金融业就形成了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概念。 金融混业经营的广义概念是指所有金融行业之间的交叉经营关系,即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机构等金融机构都可以进入上述任一业务领域甚至非金融领域,进行业务的多元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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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28058]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期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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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霍炜. 试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必要性[J]. 上海综合经济,2002(2002年10期):48-49.
APA 霍炜.(2002).试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上海综合经济(2002年10期),48-49.
MLA 霍炜."试论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必要性".上海综合经济 .2002年10期(2002):4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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