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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安置协议的法律意义
王全兴
刊名中国劳动
2008-05-06
期号2008年05期页码:46-48
ISSN号1007-8746
英文摘要<正>案情介绍某市一家国有企业因生产需要扩建厂房,需征用土地,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与某乡政府及被征地单位村民代表于1986年4月签订《某企业征用某乡土地协议》,于1990年5月签订《安置某乡临时工有关问题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征地安置协议》),得到市、乡政府的认可并经市公证处公证。《征地安置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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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22456]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湖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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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王全兴. 征地安置协议的法律意义[J]. 中国劳动,2008(2008年05期):46-48.
APA 王全兴.(2008).征地安置协议的法律意义.中国劳动(2008年05期),46-48.
MLA 王全兴."征地安置协议的法律意义".中国劳动 .2008年05期(2008):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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