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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
叶建芳
刊名税务研究
2009-02-01
期号2009年02期页码:45-47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会计准则 差异 纳税申报
ISSN号1003-448X
DOI10.19376/j.cnki.cn11-1011/f.2009.02.012
英文摘要2006年我国颁布了新会计准则,其中《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第18号》要求企业采用资产负债表观,强调暂时性差异。2007年底我国颁布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中也提出暂时性差异,但企业在编制纳税申报表时仍然以利润表为基础,通过对收入和费用的调整,计算应税利润。因此,本文通过对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分析,认为纳税申报中仍强调时间性差异,税务人员可以利用企业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相关数据检验企业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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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21598]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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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建芳. 纳税申报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J]. 税务研究,2009(2009年02期):45-47.
APA 叶建芳.(2009).纳税申报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税务研究(2009年02期),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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