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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中小公司灵活而规范的公司法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唐杰英
刊名政治与法律
2009-05-05
期号2009年05期页码:155-161
关键词日本公司法 中小公司 机构设置 事业继承
ISSN号1005-9512
DOI10.15984/j.cnki.1005-9512.2009.05.011
英文摘要日本公司法一方面规定中小公司可采用灵活丰富的机构形式,赋予其更多的自由选择权,体现了公司法对待中小企业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公司法通过会计参与制度规范中小公司会计文件;通过不同权利义务区别规范是否设置董事会、监事的公司选择;通过股份转让请求权、限制表决权股、属人性表决权等制度规范中小企业事业继承时可利用的各项制度,体现了公司法的规范性。日本中小公司灵活而规范的公司法制度,有利于增进中小企业经营活力,较切合中小公司实际运行的要求,在当前金融危机情形下,对我国公司法有较多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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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21291]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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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唐杰英. 日本中小公司灵活而规范的公司法制度对我国的启示[J]. 政治与法律,2009(2009年05期):15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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