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完善 | |
张圣翠 | |
刊名 |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
2012-02-20 | |
期号 | 2012年01期页码:37-44 |
关键词 | 仲裁 仲裁裁决 撤销 重新仲裁 |
ISSN号 | 1009-0150 |
DOI | 10.16538/j.cnki.jsufe.2012.01.003 |
英文摘要 | 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存废或如何完善在我国存在着较大的争论。简单地废除该制度会有很多弊端,正确的方法应当是将受理的人民法院的确定因素由"仲裁机构所在地"改为"仲裁地"、缩短申请撤销裁决的时限、完善仲裁裁决的撤销理由、改进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重新仲裁规则、重构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程序和决定的形式与效力规则等。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8149]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圣翠. 论我国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完善[J].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2(2012年01期):37-44. |
APA | 张圣翠.(2012).论我国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完善.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2年01期),37-44. |
MLA | 张圣翠."论我国仲裁裁决撤销制度的完善".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12年01期(2012):37-44.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