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规制视角下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法律思考 | |
王永强 | |
刊名 | 科技与经济 |
2013-08-20 | |
期号 | 2013年04期页码:101-105 |
关键词 | 吉利收购 企业 M&A 控制、竞争、反垄断法 |
ISSN号 | 1003-7691 |
英文摘要 |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收购美国福特旗下沃尔沃汽车是经营者集中的手段之一。伴随着市场竞争而经常出现的一种经济现象为经营者集中。它对市场竞争产生的积极影响便成为各国反垄断法不懈的追求。竞争规制可以被视为产业规制的应有之义,但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执法高度依赖于产业规制机构,难以超越垄断格局下的既得部门利益。反垄断法要想获得真正的尊重与执行,必须把统一的竞争执法权交给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建立超越产业规制格局的反垄断法执法框架。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6658]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华盛顿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永强. 竞争规制视角下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法律思考[J]. 科技与经济,2013(2013年04期):101-105. |
APA | 王永强.(2013).竞争规制视角下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法律思考.科技与经济(2013年04期),101-105. |
MLA | 王永强."竞争规制视角下吉利收购沃尔沃的法律思考".科技与经济 .2013年04期(2013):10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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