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和解的“义利之辨” | |
陈洪杰 | |
刊名 |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
2014-02-20 | |
期号 | 2014年01期页码:107-120 |
关键词 | 刑事和解 合法性 罪刑法定 宽严相济 重刑主义 |
ISSN号 | 2095-7076 |
DOI | 10.19563/j.cnki.sdfx.2014.01.011 |
英文摘要 | 私人的复仇与公共的惩罚都代表了一种朴素直观的报应正义,但无论在何种社会文明阶段,这都不是也不应成为"独此"的正义符号。死刑和解是一个由多元复杂的运作逻辑支撑起来的命题系统,这其中既有生存的逻辑,也有宽恕的逻辑;既有惩罚犯罪的逻辑,也有救赎生命的逻辑;既有权力有限性的自省,也有对个体选择的尊重……既关乎正义,也关乎人性。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6159]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陈洪杰. 死刑和解的“义利之辨”[J].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4(2014年01期):107-120. |
APA | 陈洪杰.(2014).死刑和解的“义利之辨”.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2014年01期),107-120. |
MLA | 陈洪杰."死刑和解的“义利之辨”".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4年01期(2014):107-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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