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险责任准备金初始费用率假设的合理性分析 | |
杨步青 | |
刊名 | 上海保险
![]() |
2014-08-20 | |
期号 | 2014年08期页码:47-52 |
ISSN号 | 1006-1320 |
英文摘要 | <正>一、引言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标准是偿付能力监管体系的基础。过于严格的评估标准带来过高的负债,增加保险公司的资本成本和经营负担,但过于宽松的要求又会降低责任准备金水平,导致责任准备金不足。对新业务采用较低的责任准备金要求,还会低估新业务的资本需求,诱使保险公司过度发展新业务,导致保险业务增长过快,超过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引发偿付能力危机。依据保监会颁布的精算规定,我国传统寿险和分红业务的法定责任准备金采用修正纯保费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5628] ![]()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杨步青. 两全险责任准备金初始费用率假设的合理性分析[J]. 上海保险,2014(2014年08期):47-52. |
APA | 杨步青.(2014).两全险责任准备金初始费用率假设的合理性分析.上海保险(2014年08期),47-52. |
MLA | 杨步青."两全险责任准备金初始费用率假设的合理性分析".上海保险 .2014年08期(2014):4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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