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上海财经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大数据”
胡凌
刊名中国审判
2015-06-05
期号2015年11期页码:44-45
ISSN号1673-5498
英文摘要<正>和其他政府机构、商业组织和社会组织一样,互联网对人民法院的工作产生了巨大影响。如果说像网络舆情这样的现象代表了互联网的外部影响,那么利用信息技术和数据统计提高审判和管理工作水平则是从内部带来的一场"无声的革命"。"大数据"已经成为这个时代人人都在谈论的热词,它实际上代表了人们借助信息技术对海量信息搜集和分析能力的提升,找到信息之间的相关性,作出原先意想不到的判断和决策。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在"科技强
URL标识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4756]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胡凌. 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大数据”[J]. 中国审判,2015(2015年11期):44-45.
APA 胡凌.(2015).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大数据”.中国审判(2015年11期),44-45.
MLA 胡凌."人民法院应如何对待“大数据”".中国审判 .2015年11期(2015):44-45.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 ©2017 CSpace - Powered by C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