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自损、纯粹经济损失与侵权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为切入点 | |
朱晓喆; 冯洁语 | |
刊名 | 交大法学 |
2016-03-15 | |
期号 | 2016年01期页码:162-176 |
关键词 | 产品自损 纯粹经济损失 侵权责任 限缩 |
ISSN号 | 2095-3925 |
DOI | 10.19375/j.cnki.31-2075/d.2016.01.010 |
英文摘要 | 本文以最高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入手,提出产品自损和纯粹经济损失是否适用侵权责任的问题。首先梳理了我国《民法通则》和《产品质量法》中产品责任的"财产损害"概念,明确其一般不包括产品自身损害。但《侵权责任法》中的产品责任可能包括产品自损及纯粹经济损失。继而本文以功能主义的比较法方法研究德国民法中的"继续侵蚀性损害"学说与实务,并与我国民法进行对比分析,进而得出结论认为《侵权责任法》第41条可予赔偿的产品自损范围过于宽泛,应作适当限缩。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3905]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复旦大学法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朱晓喆,冯洁语. 产品自损、纯粹经济损失与侵权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为切入点[J]. 交大法学,2016(2016年01期):162-176. |
APA | 朱晓喆,&冯洁语.(2016).产品自损、纯粹经济损失与侵权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为切入点.交大法学(2016年01期),162-176. |
MLA | 朱晓喆,et al."产品自损、纯粹经济损失与侵权责任——以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申字第908号民事裁定书为切入点".交大法学 .2016年01期(2016):162-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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