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财政法》的制定及核心问题为视角 | |
刘小川; 徐蕾 | |
刊名 |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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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 |
期号 | 2016年06期页码:85-89 |
关键词 | 财税体制 深化改革 《财政法》 |
ISSN号 | 1000-260X |
英文摘要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重大任务,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必须按照中央"先立法、后改革"的要求,树立深化改革的新思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制定统领财税工作的上位法,即《财政法》。《财政法》是《宪法》精神的诠释;是所有财税行为的法律规范;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依据。《财政法》要针对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三大问题,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添翼助力。只有在《财政法》的保驾护航下,财税体制深化改革方能于法有据、有法可依、系统设计、有序推进。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3206] ![]()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1.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 2.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刘小川,徐蕾.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财政法》的制定及核心问题为视角[J].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2016年06期):85-89. |
APA | 刘小川,&徐蕾.(2016).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财政法》的制定及核心问题为视角.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06期),85-89. |
MLA | 刘小川,et al."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以《财政法》的制定及核心问题为视角".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年06期(2016):8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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