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上海财经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的理论诠释与制度建构
叶榅平
刊名法学评论
2017-09-13
期号2017年05期页码:146-154
关键词自然资源 国家所有 全民所有 所有权主体
ISSN号1004-1303
DOI10.13415/j.cnki.fxpl.2017.05.014
英文摘要根据我国《宪法》第9条,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从国家所有权性质、立法原意以及行使实践角度解释,"国家所有"与"全民所有"具有本质上的一致性和统一性。《物权法》等法律规定以国家名义享有全民所有权,不仅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而且符合全民表达共同意志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制度性要求。健全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制度,首先必须从理念上重视国家所有权主体全民性的意义,从制度和程序上保障全民真正享有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民主制度和程序,可以将全民共同意志和利益反映并体现到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建构和行使中,保障和实现国家所有与全民所有的一致性和统一性。可以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框架下,建立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行使的民主程序机制,保障全民能够通过这一机制表达共同意志,并监督国务院切实代表全民公共利益行使国家所有权,真正实现"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立法价值和目的。
URL标识查看原文
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2290]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叶榅平. 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的理论诠释与制度建构[J]. 法学评论,2017(2017年05期):146-154.
APA 叶榅平.(2017).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的理论诠释与制度建构.法学评论(2017年05期),146-154.
MLA 叶榅平."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主体的理论诠释与制度建构".法学评论 .2017年05期(2017):146-154.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 ©2017 CSpace - Powered by C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