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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原则何以入民法典
马洪
刊名学术月刊
2017-10-20
期号2017年10期页码:93-102
关键词绿色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生产者延伸责任 民法典
ISSN号0439-8041
英文摘要绿色原则作为现代环境资源法(社会法范畴)的基本原则,能否成为民法基本原则,涉及两个问题。一是从广义上,社会法应否和能否纳入民法问题;二是在民法分则中能否设计出实现绿色原则的具体制度,从而使绿色原则的确立,与通过提取公因式的方法、归纳抽象基本原则的民法技术相协调。通过考察民法的解法典化与再法典化历程可以发现,民法的再法典化主要表现为民法对社会法的改造与吸收。通过对环境资源法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的分析可以发现,对该制度进行民法改造,完全可以设计为民法制度。因此,民法确立绿色原则为基本原则,在理论上当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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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12167]  
专题上海财经大学
作者单位1.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
2.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马洪. 绿色原则何以入民法典[J]. 学术月刊,2017(2017年10期):93-102.
APA 马洪.(2017).绿色原则何以入民法典.学术月刊(2017年10期),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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