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对再保险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 |
钟明 | |
刊名 | 保险研究 |
1994-02-15 | |
期号 | 02页码:36-38 |
ISSN号 | 1004-3306 |
DOI | 10.13497/j.cnki.is.1994.02.012 |
英文摘要 | <正> 国家对再保险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是指国家根据政治经济环境的需要,通过法律、经济机制和行政的手段,对再保险市场进行监督和管理。其方式和渠道有多种,其中最基本的途径有国家直接干预再保险、国家对国际再保险的限制和国家对再保险公司的管理。 一、国家直接干预再保险 国家直接干预再保险是指国家采用各种方式和措施直接参与再保险活动,以调控再保险市场。国家直接干预再保险的方式有三种: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10.2.47.112/handle/2XS4QKH4/7252] |
专题 | 上海财经大学 |
作者单位 | 上海财经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钟明. 试论国家对再保险市场的监督和管理[J]. 保险研究,1994(02):36-38. |
APA | 钟明.(1994).试论国家对再保险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保险研究(02),36-38. |
MLA | 钟明."试论国家对再保险市场的监督和管理".保险研究 .02(1994):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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