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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以王卫斌、胡斌案与孙伟铭、黎景全、张明宝案为视角
田夏
刊名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2013
卷号第9期页码:34-35
关键词交通肇事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罪过形态 其他危险方法
ISSN号1005-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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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URI标识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2025426
专题四川大学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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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田夏. 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以王卫斌、胡斌案与孙伟铭、黎景全、张明宝案为视角[J]. 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13,第9期:34-35.
APA 田夏.(2013).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以王卫斌、胡斌案与孙伟铭、黎景全、张明宝案为视角.法制与经济(下旬刊),第9期,34-35.
MLA 田夏."交通肇事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以王卫斌、胡斌案与孙伟铭、黎景全、张明宝案为视角".法制与经济(下旬刊) 第9期(201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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