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时期不动产制度 | |
赵俊杰; 赵鹏宇 | |
刊名 | 中国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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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
卷号 | 第3期页码:74-75 |
关键词 | 不动产制度 金朝 “因俗而治” 东北地区 完颜阿骨打 俄罗斯联邦 女真族 哈尔滨市 |
ISSN号 | 2095-9265 |
URL标识 | 查看原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URI标识 | http://www.corc.org.cn/handle/1471x/2002306 |
专题 | 四川大学 |
作者单位 | 1.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 2.四川大学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赵俊杰,赵鹏宇. 金朝时期不动产制度[J]. 中国不动产,2016,第3期:74-75. |
APA | 赵俊杰,&赵鹏宇.(2016).金朝时期不动产制度.中国不动产,第3期,74-75. |
MLA | 赵俊杰,et al."金朝时期不动产制度".中国不动产 第3期(2016):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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