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兰州大学  > 兰州大学  > 法学院  > 期刊论文
“小三”所能触及的主要法律规定研究
孟轩伊
刊名现代妇女(下旬)
2014-08-25
期号8页码:69-70+93
关键词小三 民法 婚姻法 重婚罪 婚姻
中文摘要从经济学上看,若把性、情感,亦或美色当作一种资源,由于存在需求与供给,外加每个人购买力不同,则"小三"现象也不过是资源配置的一个结果。甚至有些学者认为,"小三"群体有利于刺激消费,"二奶村"等"二奶经济圈"有利于经济良性发展,如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的某些"二奶村"。但不能凡事只从实证分析上去看,亦要进行规范分析,"小三"现象其实对社会稳定不利,破坏社会风气,弊大于利。"小三"虽然主要涉及的是道德问题,多数情况只能用道德去调整、约束,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也会触及法律问题。
语种中文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39220]  
专题法学院_期刊论文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孟轩伊. “小三”所能触及的主要法律规定研究[J]. 现代妇女(下旬),2014(8):69-70+93.
APA 孟轩伊.(2014).“小三”所能触及的主要法律规定研究.现代妇女(下旬)(8),69-70+93.
MLA 孟轩伊."“小三”所能触及的主要法律规定研究".现代妇女(下旬) .8(2014):69-70+93.
个性服务
查看访问统计
相关权益政策
暂无数据
收藏/分享
所有评论 (0)
暂无评论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版权所有 ©2017 CSpace - Powered by CSp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