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退出机制 | |
廖婕 | |
刊名 | 才智 |
2014-08-25 | |
期号 | 24页码:225 |
关键词 | 股东退出制度 股权回购请求权 股权转让 |
中文摘要 | 2013年我国虽然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退出方面的规定仍然比较少。因此有必要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机制进行研究。完善的股东股权退出机制,不仅利于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可以使社会资金良性流动。因此应尽快完善立法加以弥补。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39215] |
专题 | 法学院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廖婕.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退出机制[J]. 才智,2014(24):225. |
APA | 廖婕.(2014).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退出机制.才智(24),225. |
MLA | 廖婕."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退出机制".才智 .24(2014):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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