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律与文学的关系 | |
郑红云 | |
刊名 | 当代经济(下半月) |
2008-06-15 | |
期号 | 6页码:48-49 |
关键词 | 法律与文学 关系 价值 实际意义 |
中文摘要 | 法律与文学运动的研究源于美国,作为交叉学科,它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于法律与文学的关系的研究,二者的关系既复杂又简单,它们既有内在的同一性,又在属性上相互排斥。文学对于法律的价值表现在,其一它传承了历代的法律价值观,其二则是它是法律正义的直接传播者。法律对于文学的贡献则在于它为文学提供了素材。理论的研究最终要为实践服务,所以关注的重点在于这门学科对于中国法治化的实践意义。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37986] |
专题 | 法学院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郑红云. 浅议法律与文学的关系[J]. 当代经济(下半月),2008(6):48-49. |
APA | 郑红云.(2008).浅议法律与文学的关系.当代经济(下半月)(6),48-49. |
MLA | 郑红云."浅议法律与文学的关系".当代经济(下半月) .6(2008):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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