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全财产之优先权 | |
王浩 | |
刊名 | 甘肃农业 |
2006-01-15 | |
期号 | 1页码:172-173 |
关键词 | 优先权 优先受偿权 财产保全 执行 |
中文摘要 | 优先权作为一项重要的债权保护制度,目的在于维护公平与正义,它通过破除债权平等原则,赋予特殊债权人以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而受清偿的权利,实现实质平等。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申请财产保全的宗旨及优先权制度目的来看,我国现阶段应规定申请人对保全财产的优先权利,以实现法律制度之间的协调统一,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民事市场的顺利流转。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37659] |
专题 | 法学院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王浩. 论保全财产之优先权[J]. 甘肃农业,2006(1):172-173. |
APA | 王浩.(2006).论保全财产之优先权.甘肃农业(1),172-173. |
MLA | 王浩."论保全财产之优先权".甘肃农业 .1(2006):172-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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