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的文学史意义——以刘咸炘《文学正名》《文变论》的观点为主 | |
宁俊红 | |
刊名 |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05-28 | |
卷号 | 42期号:3页码:22-27 |
关键词 | 刘咸炘 文体 文学史 《文学正名》 《文变论》 |
ISSN号 | 1000-2804 |
其他题名 | On the Significance of Literary Genre in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of Chinese Literature——Based on Liu Xianxin’s Rectification of Literature and On Literature Development |
中文摘要 | 刘咸炘在《文学正名》中将文体分为客观文体和主观文体,客观文体由文学表达的"事、理、情"而定,主观文体表现为格调之美。以此为基础,在《文变论》中他总结出以客观文体为核心的文学史发展规律:"异调固当容,内实固可充,而文之大体则不可逾越",这一规律也适用于古今文学的演变。 |
学科主题 | 中国文学 |
收录类别 | CSSCI |
出版地 | Lanzhou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36756] |
专题 | 文学院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宁俊红. 文体的文学史意义——以刘咸炘《文学正名》《文变论》的观点为主[J].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2(3):22-27. |
APA | 宁俊红.(2014).文体的文学史意义——以刘咸炘《文学正名》《文变论》的观点为主.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42(3),22-27. |
MLA | 宁俊红."文体的文学史意义——以刘咸炘《文学正名》《文变论》的观点为主".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42.3(2014):22-27. |
个性服务 |
查看访问统计 |
相关权益政策 |
暂无数据 |
收藏/分享 |
除非特别说明,本系统中所有内容都受版权保护,并保留所有权利。
修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