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工作应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 | |
田更新; 王安应 | |
刊名 | 秘书之友 |
2003-05-30 | |
期号 | 5页码:23-25 |
关键词 | 文书工作:6460 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6410 发文机关:2818 定性项目:1863 发文字号:1422 发文年度:1018 马克思主义:905 主送机关:813 党政机关公文:788 特殊情况:772 |
英文摘要 |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一分为二的,文书工作当然也不例外。但时下许多专著,论文对有关问题的论述却不分条件、对象.一概认为应该如何如何.这正如许多人一提到上行文马上就会想到请示、报告一样,殊不知请示、报告在日常工作中常常被上级机关批转而下发,这时它们还是上行文吗?正是在绝对化、一元论观点的影响下.许多文秘人员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时常常无所适从。鉴于此.笔者认为文书工作也应该坚持辩证法.正确处理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34920] |
专题 | 文学院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田更新,王安应. 文书工作应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J]. 秘书之友,2003(5):23-25. |
APA | 田更新,&王安应.(2003).文书工作应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秘书之友(5),23-25. |
MLA | 田更新,et al."文书工作应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秘书之友 .5(2003):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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