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 | |
付昆 | |
刊名 | 理论探索 |
2005-09-01 | |
期号 | 5页码:51-52 |
关键词 | 共同富裕 公有制主体 条件 |
中文摘要 | 以公有制为主体,保持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以公有制为主体,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以公有制为主体,使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得以贯彻实行,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条件;以公有制为主体,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作用,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条件。 |
语种 | 中文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ir.lzu.edu.cn/handle/262010/177019] |
专题 | 学院待认领_期刊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付昆. 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J]. 理论探索,2005(5):51-52. |
APA | 付昆.(2005).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理论探索(5),51-52. |
MLA | 付昆."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理论探索 .5(2005):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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