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浦畲族家庭生活的若干问题 | |
石奕龙 | |
1998 | |
英文摘要 | <正>家庭是由一群有着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的人们构成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它的成员共有财产,共同为该家庭创造财富,共同消费,同灶共食,担负着维持人口生存、繁衍、基本社会化及文化传承等任务。一、家庭类型家庭的形成和家庭类型的不同,常常要受制于婚姻、人口的增长与减少、收养关系以及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分家等变项。由于这些关系的不同,因此,当我们从某一时点上来看家庭组织时,一个社区的家庭往往会因人口数量、夫妇对数的多寡与完整缺失与否,以及代际关系、是否收养等的变动因素而呈现出不同。在文化人类学中,一般把因变动造成的家庭类型分为联合家庭、主干家庭、核心家庭和单身家庭四类。联合家庭指的是兄弟夫妇的联合,即联合家庭是兄弟夫妇及其未成年的子女所构成。有时因其中一对夫妇未生有子裔而构成不完整的联合家庭,有时又会因该两对兄弟夫妇同其父母共灶同食而形成为扩大的联合家庭,或因父母中缺失一人而形成不完整的扩大联合家庭。 |
语种 | zh_CN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118444] ![]() |
专题 | 人文学院-已发表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石奕龙. 福建漳浦畲族家庭生活的若干问题[J],1998. |
APA | 石奕龙.(1998).福建漳浦畲族家庭生活的若干问题.. |
MLA | 石奕龙."福建漳浦畲族家庭生活的若干问题".(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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