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蔡叔”辨诂 | |
李国正 | |
1997 | |
英文摘要 | <正>《左传·昭公元年》“周公杀管叔而蔡蔡叔“,又《定公四年》“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晋代杜预注“蔡,放也“。“蔡“之训“放“,未究其原。章太炎先生《新出三体石经考》云:“蔡侯蔡作,蔡人同。此古文杀字。杀蔡声通相借,如‘殺三苗’,‘蔡蔡叔’,并借为(殺米)是也。孔冲远说‘蔡蔡叔’云:‘隶书改作(殺米)字,全类蔡字’,此则不然。正以古文重写字,上借为殺,下借为蔡,隶写者遂亦重写蔡字而于音义分别之尔。“陆宗达、王宁两先生摈弃了“声通相借“说,认为“‘祭’的本义是‘残杀’。《大戴礼记·夏小正》、《礼记·月令》都有‘獭祭鱼’、‘豺祭兽’。这个‘祭’就是‘残杀’。……由此即可理解由‘祭’派生出的‘蔡’字也有‘杀’义。《左传·昭公元年》‘周公杀管叔而蔡蔡叔’。‘蔡’也是‘杀’。同样,由‘祭’派生出的‘(巾祭)’字训‘残帛’,确‘残’义。“然此训义有如下困难。 |
语种 | zh_CN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117943] |
专题 | 人文学院-已发表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李国正. “蔡蔡叔”辨诂[J],1997. |
APA | 李国正.(1997).“蔡蔡叔”辨诂.. |
MLA | 李国正."“蔡蔡叔”辨诂".(1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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