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利弊 | |
杨卫华(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 | |
2003-10 | |
关键词 | 资产 人 事 管理 |
英文摘要 | 由厦门大学财政系提供的2003年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与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国际会议论文集11; 到2001年底我国国有资产总计达10.9万多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7.3万多亿元,占67%。如何盘活国有资产,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在总结国有企业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这一改革是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大突破。笔者认为,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体制的实施,将有助于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管,但也应当看到这一体制是崭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它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完善。 |
语种 | 中文 |
出版者 | 厦门大学财政系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4406] ![]() |
专题 | 经济学院-会议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杨卫华(中山大学税收与理财研究中心). 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利弊[J],2003. |
APA | 杨卫华.(2003).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利弊.. |
MLA | 杨卫华."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利弊".(2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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