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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专题研究引言
陈振明
2008
英文摘要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认真研究公共服务提供的理论,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建设。而公共服务提供的理论与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唯一或主要的供给者,到公共服务的市场供给和社会自主供给,再到公共服务提供多方合作,是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及模式发展变化的一条基本轨迹。公共服务的政府供给。传统公共服务提供理论认为,由于公共服务或公共物品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以及规模效益大、初始投资量大等特点,使得私人企业或市场不愿意提供、难以提供或提供难以做到有效益。因而,一般由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提供;而私人物品的效用边界清楚,市场是提供此类物品的最佳方式。在实践中,传统的公共服务提供是一种政府垄断摸式,是一种“公私”二元分离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是公共服务的唯一或主要的提供者,而私人部门只是补充者或配合者的角色。从19世纪中后期到20世纪70年代初,西方福利国家的公共服务提供基本上属于这种模式。然而,对于政府几乎包揽一切的这种公共服务模式,人们一直抱着怀疑和批评的态度。这种质疑和批判主要围绕两个方面来进行:一是对于政府缺陷以及政府失败的分析;二是基于对公共服务本身特点的分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项目批准号:70633001);; 专题研究为该项目的一个子课题研究成果
语种中文
出版者东南学术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777]  
专题公共事务-已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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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振明. 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专题研究引言[J],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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