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选举舞弊立法研究 | |
徐国栋 | |
2014-12-20 | |
关键词 | 选举舞弊 民主失能 贿赂 秘密投票 选举保证金 |
英文摘要 | 罗马从共和时期到帝政初期,罗马共颁布了15部法律打击选举舞弊行为。选举舞弊不同于选举贿赂,前者包括但不限于后者。罗马人的选举理想是候选人仅靠自己的美德、不假任何外力胜选,所以,运用任何外力助选的行为都构成选举舞弊。选举制度是民主制度的表现形式,罗马的众多的反选举舞弊法的存在可证明罗马是一个民主国家。现代选举法尽管与其罗马的对应物有种种不同,但两者间存在明显的连续性,由此可以说罗马民主是现代西方民主的源头。; 2013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项目:《罗马公法要论》 |
语种 | zh_CN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100322] |
专题 | 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徐国栋. 罗马选举舞弊立法研究[J],2014. |
APA | 徐国栋.(2014).罗马选举舞弊立法研究.. |
MLA | 徐国栋."罗马选举舞弊立法研究".(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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