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马市民权的观念和实践 | |
史志磊 | |
2014-12-20 | |
关键词 | 市民权 野蛮人 双重国籍 |
英文摘要 | 现代国籍制度的源头可以追溯至古罗马的市民权制度。罗马人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和实力,实行灵活多变的市民权政策,在早期法中居住在罗马是取得市民权的关键,随着罗马的强大,附加于市民权上的利益不再轻易赐予外邦人,实行比万民法更加严格的血统规则。共和末期始,基于增强军事实力和控制被征服地区等因素,罗马人开始授予外邦人市民权,并且允许双重市民权。212年安东尼努斯敕令授予帝国境内一切自由人市民权,此后移居帝国境内的野蛮人虽没有被正式授予市民权,但事实上享有之,并允许他们保有故国的市民权。我国可借鉴罗马人的经验在合理的限度内实行双重国籍制度。; 2013年“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项目:“罗马公法要论” |
语种 | zh_CN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100306] |
专题 | 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史志磊. 论罗马市民权的观念和实践[J],2014. |
APA | 史志磊.(2014).论罗马市民权的观念和实践.. |
MLA | 史志磊."论罗马市民权的观念和实践".(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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