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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指示交付成立要件
肖俊 ; 樊珺
2013-12-05
关键词指示交付 纸质化交付 成立要件
英文摘要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中对指示交付作了明确地规定。作为交付的一种形式,其旨在便捷交易,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然而,《物权法》第二十六条并未明确阐明指示交付的成立要件及相关的法律问题,由此引发种种学术探讨、理论纷争。对于指示交付是否为观念交付的一种,本文持否定态度,但由于指示交付本身的特殊性,又使得它无法与现实交付画上等号。其本质究竟为何?本文试用“纸质化交付“来解决其现实与理论中的困境。并以此为基础,论述与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指示交付,并对学界存在的种种关于指示交付的法律问题作出回应,全面完善指示交付。
语种zh_CN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100102]  
专题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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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肖俊,樊珺. 论指示交付成立要件[J],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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