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视角下公司会议决议效力形态分析 | |
张旭荣 | |
2013-11-15 | |
关键词 | 公司会议决议 法律行为 效力 |
英文摘要 | 学界关于公司会议决议的效力形态的现有观点存在“二分法“和“三分法“之说,然而若依法律行为效力理论来构建公司会议决议的效力体系,应采“四分法“,将公司会议决议的效力按照四对范畴来划分,即决议成立与不成立、生效与未生效、可撤销与不可撤销以及有效和无效等形态,以实现理论上之周延并满足公司法实务之需要。 |
语种 | zh_CN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100024] |
专题 | 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张旭荣. 法律行为视角下公司会议决议效力形态分析[J],2013. |
APA | 张旭荣.(2013).法律行为视角下公司会议决议效力形态分析.. |
MLA | 张旭荣."法律行为视角下公司会议决议效力形态分析".(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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