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C  > 厦门大学  > 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陈小愿
2010
关键词遗嘱自由 意思自治 公序良俗
英文摘要遗嘱自由是民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集中体现,其主要包括遗嘱内容的自由、遗嘱方式的自由、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自由等。对遗嘱自由的必要限制是公序良俗的内在要求。法律保障遗嘱自由与对遗嘱进行必要的限制表面上会存在一定的冲突,二者分别承载了民法的自由与秩序、正义和价值,其在民法的权利本位上是可以统一的。法律在对待遗嘱人的遗嘱时,应基于“中人“的标准,既尊重遗嘱人的遗嘱自由,又基于具体的情况给予合理的限制。
语种zh_CN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99127]  
专题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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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陈小愿. 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J],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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