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及保护 | |
马永强 | |
2010 | |
关键词 | 非婚生子女 生父母 准正制度 认领制度 |
英文摘要 | 非婚生子女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法律地位及保护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养子女和继子女的法律保护最为完整。婚前或婚外所生子女由于占据非婚生子女的多数,其保护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通过借鉴国外的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认为适宜引进非婚生子女的准证制度和认领制度。准正制度应当采取英美法系的准正制度,即因法官宣告而准正。而认领制度应当以自愿认领中的事实认领为主,以强制认领为辅。 |
语种 | zh_CN |
内容类型 | 期刊论文 |
源URL | [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98974] |
专题 | 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
推荐引用方式 GB/T 7714 | 马永强.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及保护[J],2010. |
APA | 马永强.(2010).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及保护.. |
MLA | 马永强."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及保护".(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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