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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及保护
马永强
2010
关键词非婚生子女 生父母 准正制度 认领制度
英文摘要非婚生子女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其法律地位及保护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养子女和继子女的法律保护最为完整。婚前或婚外所生子女由于占据非婚生子女的多数,其保护问题也是最难解决的。通过借鉴国外的非婚生子女保护制度,认为适宜引进非婚生子女的准证制度和认领制度。准正制度应当采取英美法系的准正制度,即因法官宣告而准正。而认领制度应当以自愿认领中的事实认领为主,以强制认领为辅。
语种zh_CN
内容类型期刊论文
源URL[http://dspace.xmu.edu.cn/handle/2288/98974]  
专题法学院-已发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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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714
马永强.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及保护[J],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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